简述依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方式及其适用的案件。

admin2017-05-25  44

问题 简述依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方式及其适用的案件。

选项

答案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方式有两种:开庭审理和不开庭审理。不开庭审理在学理上又分为调查讯问式审理和书面审理。调查讯问式审理是指对事实清楚的,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各方意见后,可以不开庭审理;书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采用调阅案卷,书面审查核实各种证据和适用法律等情况后作出裁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第5条和第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下列再审案件,应当依法开庭审理: (1)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 (2)依照第二审程序需要对事实或者证据进行审理的: (3)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 (4)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加重刑罚的; (5)有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的。下列再审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重的; (2)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施行以前裁判的; (3)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原审自诉人已经死亡或者丧失刑事责任能力的; (4)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在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监狱服刑,提押到庭确有困难的;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征得人民检察院的同意; (5)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按规定将开庭时间、地点在开庭7日前两次通知人民检察院而人民检察院不派员出庭的。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cb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