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有企业于2003年4月10日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给付请求中,能够成为破产债权的有( )。

admin2009-03-19  34

问题 某国有企业于2003年4月10日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给付请求中,能够成为破产债权的有(    )。

选项 A、因该企业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市财政局  2003年4月5日对其作出罚款3万元的处罚,限15日内缴纳
B、光华公司与该企业签订的买卖合同,因企业被宣告破产而终止,光华公司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2万元
C、该企业应于2003年6月8日向京普公司支付已购买并入库的材料价款5万元,因企业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京普公司要求提前支付货款5万元
D、该企业厂长以企业名义借用荣和公司一辆轿车供其亲属使用,荣和公司要求返还

答案B,C

解析 《破产法》规定了破产债权的范围。破产宣告前对债务人的罚金、罚款,在破产宣告后不得作为破产债权追缴。A项不属于破产债权。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因清算组解除合同受到损失的,损失赔偿额为破产债权;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的债权,但应减去未到期的利息,B、C项符合法律规定。D项则涉及取回权,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租赁物即可,不属于破产债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cao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