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胡某因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遭两名加害人报复追杀。胡某在逃跑过程中,两加害人仍持刀追赶。途中,胡某多次拦车均遭出租车司机拒载。此时,一中年妇女甲骑摩托车(价值人民币6000元)缓速驶来,眼见两加害人已经逼近,情急之下,胡某一手抓住摩托车一手将甲某推下(甲倒地
胡某因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遭两名加害人报复追杀。胡某在逃跑过程中,两加害人仍持刀追赶。途中,胡某多次拦车均遭出租车司机拒载。此时,一中年妇女甲骑摩托车(价值人民币6000元)缓速驶来,眼见两加害人已经逼近,情急之下,胡某一手抓住摩托车一手将甲某推下(甲倒地
admin
2013-12-18
31
问题
胡某因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遭两名加害人报复追杀。胡某在逃跑过程中,两加害人仍持刀追赶。途中,胡某多次拦车均遭出租车司机拒载。此时,一中年妇女甲骑摩托车(价值人民币6000元)缓速驶来,眼见两加害人已经逼近,情急之下,胡某一手抓住摩托车一手将甲某推下(甲倒地但并未受伤),骑车逃走。胡某骑至安全地带,松了口气,才想起摩托车怎么处理。胡某将摩托车尾部工具箱的锁撬开,发现内有现金2000元和一张未到期的定额存单(面额l万元)。胡某顿生贪念,将现金和存单据为己有,并将摩托车推至山下摔坏。几日后,胡某使用伪造的身份证在到期之前将存单中的1万元取出。此后逃往外地。
阅读分析上述案例后,请回答以下问题:
(1)胡某在遭追杀的紧急情况下,夺取摩托车的行为,如何定性?
(2)胡某将工具箱内的2000元钱和存单据为己有的行为构成何罪?后胡某使用伪造的身份证将存单中的1万元取出,这一行为又该如何处理?
(3)对胡某将摩托车推至山下摔坏的行为,如何定性?
选项
答案
(1)构成紧急避险。紧急避险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给另一较小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胡某因揭发他人违法犯罪行为而被人报复追杀,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迫不得已夺走他人摩托车,为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另一较小的合法权益,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 (2)胡某将工具箱内的2000元钱和存单据为己有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盗窃数额为12,000元。摩托车虽被胡某因紧急避险夺走,但车尾部锁着的工具箱仍处于车主的控制之下,胡某擅自将其撬开,并将其中财物占为己有,构成盗窃罪。胡某后来使用伪造身份证取出1万元的行为是为使盗窃的财产凭证转化为实际财物的行为,应视为事后不可罚之行为,并不构成独立的犯罪。 (3)胡某将摩托车推下山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胡某将价值人民币6000元的摩托车推下山的行为符合该罪构成要件。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bi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一男子驾车闯红灯被警察拦住,警察查明驾车人因要将其突发急病的邻居送往医院抢救而闯红灯。对此行为之性质与法律责任,两名警察持不同意见,警察甲认为任何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均应受到法律的制裁,而警察乙则认为驾车人为抢救病人,违反规则实出于不得已,因而不应受处罚。
小刘和小张打算结婚,他们向市民政局申请领取结婚证,市民政局根据《婚姻法》及有关规定给小张和小刘颁发了结婚证。市民政局颁发结婚证的这一行为属于()。
住宅不受侵犯还指任何机关、团体或个人都不得侵占、损毁公民的住宅。这些行为既侵犯了(),也侵犯了()。
下列哪种行为在我国法律实施的监督体系中,属于国家专门法律监督机关的监督?()
人们实际上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去行为,法律被人们实际遵守、执行或适用,在法学上称为()。
司法的概念和主要特点。
论述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随机试题
男性,58岁,进行性贫血、消瘦、乏力半年,有时右腹隐痛,无腹泻。查体:右中腹部扪及肿块,肠鸣音活跃。行标准根治术后病理结果为DukesB期,其5年生存率为
与心室肌细胞相比,浦肯野细胞动作电位的主要特征是
化学结构如下的药物是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5年卷一24题)
领取营业执照的机构不一定是法人机构。()
微博是人们进行交流和民意反馈的重要平台,改变了许多人们习以为常的规则,但有时也容易对当事人造成伤害。为此,()。①各级政府应该加强思想领导②立法机关应当完善相关法律法规③公民应当坚持权利与义务的统一④司法机关应当对其进行打击
经济全球化的决定力量和主导力量分别是()和()。
划分是把一个属概念分为它的各个种概念,以明确概念外延的一种思维方法。正确的划分要求划分出的各项外延之和必须等于母项,而且要采用同一标准,子项的外延不相容,而且是同一层次的概念。下列语句作为划分正确的是()。
《沧浪诗话》的作者是:_____。
某系统中,进程A正在使用打印机,同时又要申请绘图机;而进程B正在使用绘图机,同时又要申请打印机,在这种情况下()。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