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综合楼工程项目合同价为1 750万元,该工程签订的合同为可调值合同。合同报价日期为2006年3月,合同工期为12个月,每季度结算一次。工程开工日期为2006年4月1日。施工单位2006年第四季度完成产值是710万元。工程人工费、材料费构成比例以及相关季度

admin2010-05-10  15

问题 某综合楼工程项目合同价为1 750万元,该工程签订的合同为可调值合同。合同报价日期为2006年3月,合同工期为12个月,每季度结算一次。工程开工日期为2006年4月1日。施工单位2006年第四季度完成产值是710万元。工程人工费、材料费构成比例以及相关季度造价指数如表3-4所示。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几项事件:
   1.2006年4月,在基础开挖过程中,个别部位实际土质与给定地质资料不符造成施工费用增加2.5万元,相应工序持续时间增加了4天;
   2.2006年5月,施工单位为了保证施工质量,扩大基础底面,开挖量增加导致费用增加3.0万元,相应工序持续时间增加了3天;
   3.2006年7月份,在主体砌筑工程中,因施工图设计有误,实际工程量增加导致费用增加3.8万元,相应工序持续时间增加了2天;
   4.2006年8月份,进入雨季施工,恰逢20年一遇的大雨,造成停工损失2.5万元,工期增加了4天。
   以上事件中,除第4项外,其余工序均未发生在关键线路上,并对总工期无影响。针对上述事件,施工单位提出如下索赔要求:
   (1)增加合同工期13天;
   (2)增加费用11.8万元。
   问题:
   1.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几项事件可否索赔?为什么?
   2.计算工程师2006年第4季度应确定的工程结算款额。
   3.如果在工程保修期间发生了由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屋顶漏水,墙面剥落等问题,业主在多次催促施工单位修理而施工单位一再拖延的情况下,另请其他施工单位维修,所发生的维修费用该如何处理?

选项

答案1.事件1费用索赔成立,工期不予延长。因为业主提供的地质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是承包商不可预见的。 事件2费用索赔不成立,工期索赔不成立,该工作属于承包商采取的质量保证措施。 事件3费用索赔成立,工期不予延长,因为设计方案有误。 事件4费用索赔不成立,工期可以延长,因为异常的气候条件的变化承包商不应得到费用补偿。 2.2006年第4季度工程师应批准的结算款额为: P=710×(0.15+0.28×116.8/100.0+0.18×100.6/100.8+0.13×110.5/102.0+0.07× 95.6/93.6+0.09×98.9/100.2+0.04×93.7/95.4+0.06×95.5/93.4) =710×1.058≈751.75 (如果不用调值公式,而是将其计算过程分解,分别按每项计算后累加,其结果正确可得分。) 3.所发生的维修费应从乙方保修金(或质量保证金、保留金)中扣除。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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