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塑料制品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化工机械制造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于2015年5月18日签订了一份买卖注塑设备合同,甲公司为买方,乙公司为卖方。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1)由乙公司于10月30日前分两批向甲公司提供注塑设备10套,每套价

admin2019-03-11  40

问题 甲塑料制品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化工机械制造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于2015年5月18日签订了一份买卖注塑设备合同,甲公司为买方,乙公司为卖方。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1)由乙公司于10月30日前分两批向甲公司提供注塑设备10套,每套价格为15万元,价款总计为150万元;
    (2)甲公司应向乙公司给付定金25万元;
    (3)如一方迟延履行,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
    (4)因甲公司必须在2015年年底前全面开工投产,为保证该合同的按时履行,由丙生物医药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作为乙公司的保证人,在乙公司不能履行债务时,丙公司方承担保证责任。
    该买卖合同依法生效后,甲公司因故未实际向乙公司给付定金。7月1日,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了3套注塑设备,甲公司按合同规定支付了45万元货款。9月,该种注塑设备的市场价格因受供求关系的影响而大幅上涨,乙公司便向甲公司提出变更合同的主张,要求将剩余的7套注塑设备价格提高到每套20万元,甲公司不同意乙公司提出的涨价要求,随后乙公司于10月4日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11月1日,甲公司仍未收到剩余的7套注塑设备,从而严重影响了其正常的生产,并因此遭受了50万元的经济损失。于是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增加违约金数额并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要求丙公司对乙公司不履行合同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25万元定金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2)乙公司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3)甲公司要求增加违约金数额依法能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4)甲公司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依法能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5)丙公司是否应对乙公司不履行合同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1)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25万元定金合法。根据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本题中,甲、乙双方约定的数额25万元,为主合同标的额的16.67%,未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但由于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甲公司因故未向乙公司实际给付定金。因此,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25万元定金虽然合法,但该定金合同未生效。@解析@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如果没有交付定金,定金合同不生效。 (2)乙公司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不合法。根据规定,依法订立的合同成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时,对方有异议的,应当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本案甲、乙双方并未在合同中约定解除权,并且未协商一致。因此,乙公司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3)甲公司要求增加违约金数额依法能够成立。根据规定,当事人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本案甲、乙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为20万元,而甲公司因此造成的损失达50万元,已超过了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因此,甲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增加。 (4)甲公司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成立。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履行,违约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 (5)丙公司不应对乙公司不履行合同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而是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根据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才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本案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则丙公司应当履行一般保证责任,不应对乙公司不履行合同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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