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外籍专家甲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于2017年2月至11月受聘在华工作。该期间甲每月取得中国境内企业支付的工资人民币28000元;另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住房补贴人民币5000元。已知外籍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减去费用标准为4800元/月,全月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超

admin2019-09-19  63

问题 某外籍专家甲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于2017年2月至11月受聘在华工作。该期间甲每月取得中国境内企业支付的工资人民币28000元;另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住房补贴人民币5000元。已知外籍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减去费用标准为4800元/月,全月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1375元,甲在中国期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总额为(     )元。

选项 A、31750
B、43750
C、44250
D、56750

答案C

解析 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般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因此甲在中国期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总额=[(28000-4800)×25%-1375]×10=44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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