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尾随李某,正欲抢劫李某的钱包时,忽然听到有人叫他的名字,因而未能抢劫李某的钱包,张某的行为( )。

admin2020-11-04  29

问题 张某尾随李某,正欲抢劫李某的钱包时,忽然听到有人叫他的名字,因而未能抢劫李某的钱包,张某的行为(          )。

选项 A、构成抢劫罪(犯罪预备)
B、构成抢劫罪(犯罪未遂)
C、构成抢劫罪(犯罪中止)
D、不构成犯罪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
A 项正确,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张某尾随李某,正欲抢劫李某的钱包还未进入实行行为而由于意志之外的原因停止,属于犯罪预备。
B 项错误,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张某的实行行为未着手,不属于犯罪未遂。
C 项错误,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张某因听到他人喊他的名字而停止,是由于意志之外的原因,不属于犯罪中止。
D 项错误,张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犯罪预备)。故正确答案为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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