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A国公民罗伯特于2014年3月~12月在华工作,在华工作期间取得收入如下: (1)每月取得中国境内企业支付的工资24000元;12月取得回国探亲费20000元。 (2)5月罗伯特以10万元购买甲公司“打包债权”20万元,其中A欠甲公司10万
A国公民罗伯特于2014年3月~12月在华工作,在华工作期间取得收入如下: (1)每月取得中国境内企业支付的工资24000元;12月取得回国探亲费20000元。 (2)5月罗伯特以10万元购买甲公司“打包债权”20万元,其中A欠甲公司10万
admin
2015-05-14
36
问题
A国公民罗伯特于2014年3月~12月在华工作,在华工作期间取得收入如下:
(1)每月取得中国境内企业支付的工资24000元;12月取得回国探亲费20000元。
(2)5月罗伯特以10万元购买甲公司“打包债权”20万元,其中A欠甲公司10万元,B欠甲公司6万元,C欠甲公司4万元。2014年6月罗伯特从B债务人处追回债款5万元。
(3)罗伯特于7月为境内某大厦设计一个规划图,协议规定按完工进度分3次付款,7月份分别支付10000元、15000元,8月份支付3500元,除个人所得税外不考虑其它税费。
(4)罗伯特通过拍卖行将一幅珍藏多年的字画拍卖,取得收入500000元,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罗伯特收藏该字画发生的费用为100000元,拍卖时支付相关税费50000元。
(5)10月份罗伯特从中国境内任职单位低价购进一套住房,单位仅仅要求支付房屋成本25万元,该房屋的市场价格31万元。
(6)罗伯特将美国某知名作家的小说翻译成中文,当月由境内某出版社出版并署名,取得稿酬40000元,当即通过非营利社会团体捐赠给贫困山区20000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罗伯特设计规划图取得的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选项
答案
劳务报酬凡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收入为一次,按次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作为一次,据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设计业务分3次取得收入属于罗伯特的“一次性收入”,不属于“连续性收入”。 因此,设计业务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0000+15000+3500)×(1-20%)×30%-2000=4840(元) Where income received from rendering services is one-off income,taxable income should be determined according to the frequency of collection; Where income received from rendering services continuously,taxable income should be determined according to the income received from one month; Design businesses are divided into three times to collect the income,which is referred to one-off income,and not continuous income. So Individual income tax payable from designing business=(10000+15000+3500)×(1-20%)×30%-2000=4840(Yuan)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Ux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甲上市公司拟聘请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候选人中,没有资格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的有()。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可以行使的职权有()。
以单位为付款人的付款人如果对收款人委托收取的款项拒绝付款,正确的做法有()。
下列关于票据伪造及责任承担的表述中,符合票据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清偿职工工资时,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其正确的清偿方法是()。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对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情形有()。
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从供给角度界定相关商品市场时所应考虑的因素的是()。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要依法进行登记,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下列选项中属于可以不登记即生效的情形是()。
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职工股东乙未履行出资义务,经公司催告在合理期间内仍拒绝缴纳。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权作出决议解除乙股东资格的公司机构是()。(2020年)
随机试题
()是金属材料的机械性能指标。
现代行政学认为,行政权力的具体来源有()
以下选项中,既可能导致独语又可能导致错语的是
女,45岁,轻度肥胖,无明显口渴、多饮和多尿现象,空腹血糖6.8mmol/L。为确定是否有糖尿病。应检查
下列选项关于隧道内风速检测的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普通诉讼时效的期间为两年。()
商业银行对客户进行评级时,财务报表分析的重点不包括()。
普通支票,既可以用来支取现金,也可以用来转账。()
设f(x)连续,且F(x)=∫0x(x-2t)f(t)dt.证明:若f(x)单调不增,则F(x)单调不减.
分别执行ADD AX,1和INC AX指令后,AX寄存器中将会得到同样的结果,但是在执行速度和占用内存空间方面存在差别,说法正确的是( )。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