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甲与乙订立合同后,乙以甲有欺诈行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合同的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了该合同。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下列关于被撤销合同的法律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甲与乙订立合同后,乙以甲有欺诈行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合同的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了该合同。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下列关于被撤销合同的法律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dmin
2019-05-22
32
问题
甲与乙订立合同后,乙以甲有欺诈行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合同的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了该合同。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下列关于被撤销合同的法律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自合同订立时无效
B、自乙提出撤销请求时无效
C、自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请求时无效
D、自合同被人民法院撤销后无效
答案
A
解析
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S6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甲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乙银行,借款100万元,在抵押期间,丙向甲表示愿意购下该房屋,甲征求乙银行的意见,乙银行表示同意。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以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居住用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
2009年4月,甲公司因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不能按时偿还,向乙公司请求延期至2010年4月1日还款,并愿意以本公司所有的3台大型设备进行抵押和1辆轿车进行质押,为其履行还款义务提供担保。乙公司同意了甲公司的请求,并与甲公司订立了书面抵押和质押合同。甲公司
2011年10月12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合同,借款3000万元用于技术改造,期限3年。甲公司以所属10台数控机床向乙银行提供抵押担保,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同时,应乙银行的要求,丙公司为甲公司的前述债务向乙银行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但未约定与抵押担保的责任承担
2011年4月24日,甲向乙发出函件称:“本人欲以每吨5000元的价格出售螺纹钢100吨。如欲购买,请于5月10日前让本人知悉。”乙于4月27日收到甲的函件,并于次日回函表示愿意购买。但由于投递错误,乙的回函于5月11日方到达甲处。因已超过5月10日的最后
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租赁期满后,乙并未腾退房屋,而是继续居住并按期支付租金,甲没有提出异议,对租金照收不误。有关甲、乙之间的法律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向乙借款5万元,丙为保证人,约定丙承担保证责任直至甲向乙还清本息为止。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丙的保证责任期间是()。
下列关于以无偿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的表述中,符合物权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甲、乙结婚后购得房屋一套,仅以甲的名义进行了房屋产权登记。后来甲、乙感情不合,甲擅自将该房屋以市场价格出售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张某以其坐落在某市市中心的一处房屋(价值210万元)作抵押,分别从甲银行和乙银行各贷款100万元。张某与甲银行于6月5日签订了抵押合同,6月1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与乙银行于6月8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同日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张某无力还款,甲银行、乙银行行使抵押
随机试题
患者男,22岁。因发热、伴淋巴结无痛进行性肿大2个月入院。既往元输血史。入院后确诊为非霍奇金淋巴瘤。给予化疗和放疗治疗后,病情明显好转。3个月后又复发、高热、伴消化道出血。淋巴结、肝、脾大。化验全血细胞减少,周围血见到幼稚淋巴细胞,骨穿确诊为淋巴瘤合并淋巴
黄曲霉毒素B1,对动物是
下面关于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的考核,说法错误的是()。
()负责保证商业银行建立并实施充分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董事会职权的是()。(2015年)
3XX代表的是()的国道公路。
“九品中正制”始于()。
在时间判断方面,下列感觉通道的精确性从高到低依次是
下列关于计算机的叙述中,不正确的一项是
A.TheHospitalitySectorJ.RestaurantServiceB.IntroductiontoReceptionK.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