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某甲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于2007年3月6日考验期满。考验期间,某甲没有故意犯罪,并遵守监规。其服刑所在的监狱于当日向中级人民法院上报了将死缓减为无期徒刑的材料。两天后即3月8日,某甲因琐事与同监舍的某乙斗殴,并将某乙的一只眼睛打瞎。对某甲的处理是:
某甲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于2007年3月6日考验期满。考验期间,某甲没有故意犯罪,并遵守监规。其服刑所在的监狱于当日向中级人民法院上报了将死缓减为无期徒刑的材料。两天后即3月8日,某甲因琐事与同监舍的某乙斗殴,并将某乙的一只眼睛打瞎。对某甲的处理是:
admin
2022-03-17
35
问题
某甲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于2007年3月6日考验期满。考验期间,某甲没有故意犯罪,并遵守监规。其服刑所在的监狱于当日向中级人民法院上报了将死缓减为无期徒刑的材料。两天后即3月8日,某甲因琐事与同监舍的某乙斗殴,并将某乙的一只眼睛打瞎。对某甲的处理是:( )。
选项
A、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B、报请当地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C、以无期徒刑和故意伤害罪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
D、撤回减刑材料,延长考验期限
答案
C
解析
死缓考验期内没有故意犯罪,期满之日起即自动减为无期徒刑,即使再犯新罪,也只能数罪并罚,而不能依《刑法》第50条核准其执行死刑。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PE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刑法》第267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试说明:如何理解本条规定中的“
犯罪既遂的标准是()。
简述刑法的概念和特征。
交通肇事罪在犯罪既遂的形态上看属于()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既遂标准是()
简述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的行为方式。
下列关于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的说法错误的有()。
下列关于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的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行为中,构成放火罪的是()。
随机试题
AtSiamoGroupwespecializeinprovidinghighqualitystaffandmarketleadingtrainingtobusinessesallovertheUK.Sinceit
下列反常积分收敛的是()
若用高能X线单野治疗表浅病灶,通常使用下列哪项来提高皮肤表面剂量
A.活血化瘀,固冲止血B.健脾补气,养血调经C.滋补肝肾,止血调经D.滋补肾阳,养血调经E.补脾摄血,引血归经治疗肝肾不足型崩漏,宜
HDV的感染只有在感染了HBV的人中才能产生。()
我国银行业监管的目标是促进银行业合法、稳健运行和()。
小白菜是属于()。
北庭都护府设置于()
WhentheWorldWarTwowasover,Britain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释放大部分战俘).
Overahundredyearsago,CharlesDickensshockedmanyofhisreaderswhenhedescribedtheconditionsunderwhichyoungchildr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