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研究所研究员陈先生2003年收入情况如下。 (1)研究所每月支付其工资3000元,另按规定每月领取政府特殊津贴100元。 (2)在国内专业杂志上发表文章两篇,分别取得稿酬收入1200元和700元。 (3)与某大学王教授合著一本专业著作,取得稿酬收入200

admin2013-11-02  36

问题 某研究所研究员陈先生2003年收入情况如下。
(1)研究所每月支付其工资3000元,另按规定每月领取政府特殊津贴100元。
(2)在国内专业杂志上发表文章两篇,分别取得稿酬收入1200元和700元。
(3)与某大学王教授合著一本专业著作,取得稿酬收入20000元,其中:陈先生分得稿酬12000元,并拿出3000元捐赠给希望工程基金会。
(4)在A国某大学讲学取得酬金折合人民币30000元,已按A国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2000元。
(5)12月份为某集团公司做专题讲座4次,每次2000元。
(6)将其拥有的两处住房中的一套已使用7年的住房出售,转让收入220000元,该房产造价120000元,另支付交易费用等相关费用4000元。
(7)4月1日起将私有住房出租1年,每月取得租金收入3000元,当年3月发生租房装修费用2000元。
要求:请根据上述资料分项计算陈先生2003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选项

答案(1)政府特殊津贴免税,全年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800)×15%-125]×12=2460(元)。 (2)发表文章,应按稿酬所得纳个人所得税,700元稿酬的,未超过费用扣除标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1200-800)×20%×(1-30%)=56(元) (3)专业著作取得稿酬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12000×(1-20%)=9600(元) 公益捐赠限额=9600×30%=2880(元),实际捐赠3000元,按限额扣除。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9600-2880)×20%×(1-30%)=940.8(元) (4)A国收入按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即抵扣限额)=30000×(1-20%)×30%-2000=5200(元) 陈先生在A国实际缴纳的税款2000元,低于扣除限额,需在我国补缴个人所得税款 3200元(5200元-2000元)。 (5)专题讲座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4×2000×(1-20%)×20%=1280(元) (6)出售使用超过5年的非唯一房产,按财产转让所得纳税: 应纳的个人所得税=(220000-120000-4000)×20%=19200(元) (7)出租房屋应纳各种税金如下: 出租房屋租金收入按次征税,以1个月的租金收入为1次,出租期间缴纳的有关税费和发生的租房装修费用可在税前扣除(租房装修费用每月扣除以800元为限,2000元的装修费用有2个月扣除800元、有1个月扣除400元),2003年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000-3000×3%-3000×3%×(7%+3%)-800-800]×10%×2}+{[3000-3000×3%-3000×3%×(7%+3%)-400-800]×10%×1}+{[3000-3000×3%-3000×3%×(7%+3%)-800]×10%×6}=260.2+170.1+1260.6=1690.9(元) (8)陈先生当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2460+56+940.8+3200+1280+19200+1690.9=28827.7(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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