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简述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2017一法专一34)
简述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2017一法专一34)
admin
2021-10-25
35
问题
简述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2017一法专一34)
选项
答案
一般认为,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可以分为两大类:正当理由和外来原因。 (1)正当理由 正当理由着眼于加害行为本身的合法性或合理性进行抗辩,即承认某行为是损害发生的原因,但主张行为的实施有合法的根据。作为抗辩事的正当理由包括:依法执行公务、正当 防卫、紧急避险、受害人同意、自助行为。 (2)外来原因 外来原因是指行为人将损害发生的全部或部分原因归结于某种外部事件或他人的行为,从而主张其行为不构成或不单独构成法律上应负责的原因。作为抗辩事由的外来原因主要包括: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受害人过错、第三人过错。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OE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二人系某厂锅炉工。一天,甲的朋友多次打电话催其赴约,但离交班时间还有15分钟。甲心想,乙一直以来都是提前15分钟左右来接班,今天也快来了。于是,在乙到来之前,甲就离开了岗位。恰巧乙这天也有要事。乙心想,平时都是我去后甲才离开,今天迟去15分钟左右,甲
关于非法持有毒品罪,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甲唆使乙在某学校食堂的面粉中投放“毒鼠强”一包,造成数十人中毒死亡的结果。法院认定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甲的行为具备()
以营利为目的是犯罪的必备要件的有()。
根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的最实质性的条件是()。
甲、乙二人合谋抢夺财物。一日,甲向一坐在汽车内的妇女假装问路,乙乘该妇女不备,拉开车门,从其手中抢过提包就跑,甲也随即与乙一同逃跑,当场被群众抓获。群众从甲、乙二人身上各搜出一把匕首。甲、乙二人的行为构成()。
下列做法中不违背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的是()
甲某是某建筑队的电焊工,在一次建筑物装修的施工中,没有注意清除电焊作业下方堆放的大量的木板和棉织物,就进行电焊作业。结果炙热的电焊残渣掉落到下方的物品上,引起火灾,造成大楼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同时还导致20人被大火烧死。甲某构成()
《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请分析:其构
随机试题
政策性金融机构最主要的资产业务是()
Whatalovelyday,______?
某患儿因“新生儿硬肿症”入院,家长可能出现的心理反应中不包括()。
薛某拖欠潘某借款5万元,潘某多次催要借款而薛某一直不给。在一次催要过程中,二人发生争执并大打出手,薛某将潘某殴打致伤。区公安分局遂以薛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为由,将薛某行政拘留10天。薛某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薛某仍不服,于是向法院提
某故意杀人案经一审法院审理,判决当事人有期徒刑15年,后人民检察院认为量刑过轻提起抗诉,被告人也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对待该案的下列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2009年)在恒定不变的压强下,气体分子的平均碰撞频率与温度T的关系是()。
公路工程检测机构的等级划分有何依据?
留置,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占有合同中对方的财产,有权留置以保护自身合法利益的法律行为。在下列合同中不能适用留置担保的是()。
近代中国社会的性质是()。
Manythingsmakepeoplethinkartistsareweird—theoddhours,thenonconformity,theclovecigarettes.Buttheweirdestmayb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