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卷二第51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起诉与受理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dmin2018-06-27  30

问题 (2011年卷二第51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起诉与受理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选项 A、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B、对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坚持起诉的,应予受理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C、当事人撤诉后,又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D、裁定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答案A,D

解析 《民诉法解释》第208条第3款规定:“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裁定驳回起诉。”《民诉法解释》第211条规定:“对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本院没有管辖权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民诉法解释》第212条规定:“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符合起诉条件且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故选项A、D正确,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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