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型机电设备采用国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经备案同意的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同时规定了评标价量化因素及评标价格调整方法: (1)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时间为基础,每超过交货时间一周,其评标价在其投标总价的基础上增加0.5%,不足一周按

admin2010-02-09  42

问题 某大型机电设备采用国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经备案同意的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同时规定了评标价量化因素及评标价格调整方法:
    (1)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时间为基础,每超过交货时间一周,其评标价在其投标总价的基础上增加0.5%,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提前交货不考虑降低评标价。
    (2)一般条款或参数任何一项存在偏离,其评标价格将在其投标总价的基础上增加0.5%偏离条款或参数累计超过10项的,将导致废标。
    (3)W功能是招标内容要求的没备配置功能,U功能不是招标内容要求的设备配置功能。若投标人不是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功能、部件或服务,按其他有效标的投标人提供的该项功能、部件或服务的最高的投标价格对其评标价格进行加价。
    (4)招标文件还规定投标有效期为90天。
    现共有A、B、C、D四个投标人进入评标程序。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内容如下:
    投标人A的投标文件:投标价格为101万美元CIF上海。投标人随开标一览表递交了一份降价声明,承诺在投标价的基础上优惠5%。交货时间超过规定的交货时间22d,投标设备一般参数存在6项偏离,3项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价格含W功能且W功能报价3万美元。投标有效期90d。
    投标人B的投标文件:投标价格为87万美元CIF上海。投标设备一般参数存在6项偏离。投标价格含W功能,且W功能报价2万美元。投标有效期90d。
    投标人C的投标文件:投标价格为600万人民币。“*”号的技术参数存在2项偏离。投标价格含W功能且W功能报价30万人民币。投标有效期90d。
    投标人D的投标文件:投标价格为98万美元CIF上海。但开标一览表中大写金额为玖拾捌万捌仟美元。交货时间比规定的交货时间提前10d。投标设备一般参数存在6项偏离,6项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有效期90d。投标价格不含W功能及报价,但包括U功能,U功能报价1万美元。
    在评标过程的价格评议中招标人认为:投标人A的投标设备一般参数存在6项偏离,但有3项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偏离与优于参数抵减后,实际只存在3项偏离,其评标价格应按3项偏离计算加价。
招标人代表在评标中针对投标人A的上述意见是否正确?为什么?

选项

答案招标人代表在评标中针对投标人A的上述意见不正确。理由:偏离与优于参数不可以抵减。

解析 主要考查招标人进行价格评议的要求。最低评标价法评标价格的折价因素应该按照合理设定的一定金额或百分比率计算,对负偏离的因素进行加价,或对正偏离的因素进行减价。因为招标文件中规定一般条款或参数任何一项存在偏离,其评标价格将在其投标总价的基础上增加0.5%偏离条款或参数累计超过10项的,将导致废标。投标人A的评标价格应该按照折价因素进行计算,不能相互抵减。所以招标人代表在评标中针对投标人A的上述意见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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