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南公司由甲乙丙3个股东组成,其中丙以一项专利出资。丙以专利出资后,自己仍继续使用该专利技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dmin2012-09-16  25

问题 徽南公司由甲乙丙3个股东组成,其中丙以一项专利出资。丙以专利出资后,自己仍继续使用该专利技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乙认为既然丙可以继续使用,则自己和甲也可以使用
B、甲认为丙如果继续使用该专利则需向徽南公司支付费用
C、丙认为自己可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专利
D、丙认为甲和乙使用该项专利应取得自己的书面同意

答案B

解析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法的理论,股东出资以后,作为出资的财产的财产权即应转移给公司,股东只行使包括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股东权。专利权人仅以专利使用权入股,自己保留专利权,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所以丙以一项专利出资,实际上是以独占使用权出资的。当丙以专利出资后,专利权即属于公司所有,丙所享有的换之为股东权。故此,本题选项中,只有选项B的表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及理论,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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