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dmin2009-04-23  21

问题 下列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行为人甲(15岁)绑架一幼童,后将该幼童杀死,应当以绑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B、行为人甲(15岁)夜间闯入某射击俱乐部抢劫枪支,应当以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C、行为人甲(15岁)与其同班一女生(13岁)谈恋爱,恋爱期间,偶尔与该女生发生性行为,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D、行为人甲(17岁)以大欺小,随意殴打同校低年级学生,强行索要他人钱财,屡教不改,反而变本加厉,严重扰乱学校秩序,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答案4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责任年龄。
   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刑法第17条规定的8种犯罪行为,—既要严格遵守罪刑法定原则,但又不一定受罪名的限制。选项A中,刑法第17条虽没有规定绑架行为但规定了杀人行为,所以绑架后杀害人质的也符合该条的规定,应当以绑架罪追究刑事责任。选项B中,抢劫行为既包括抢劫普通财物,也包括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因此,选项B也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因此,选项C错误,甲的行为不认为是犯罪。第7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一般也不认为是犯罪。”第8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者寻求精神刺激,髓意殴打其他未成年人、多次对其他未成年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因此,选项D也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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