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刑事案件说法正确的是:

admin2013-03-31  22

问题 关于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刑事案件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盗窃油气或者正在使用的油气设备,构成犯罪,但未危害公共安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B、盗窃油气,数额巨大但尚未运离现场的,以盗窃未遂定罪处罚
C、盗窃油气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D、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范围,批准发放石油、天然气勘查、开采、加工、经营等许可证,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以滥用职权罪定罪处罚

答案1,2,4,8

解析 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盗窃油气或者正在使用的油气设备,构成犯罪,但未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264条的规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盗窃油气,数额巨大但尚未运离现场的,以盗窃未遂定罪处罚。第4条规定,盗窃油气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该条是对想象竞合行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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