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广州国民政府行政体制的特点。

admin2013-05-22  23

问题 试述广州国民政府行政体制的特点。

选项

答案(1)“以党治国”的原则更为明确。《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国民政府受国民党的指导和监督,掌理全国政务。国民政府委员由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任免;国民政府要向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政府的施政方针也要由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委员会提出经中央执行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国民政府具体执行;国民政府的其他重要机关,如军事委员会、监察院、惩吏院均受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国民政府所属各部、会、院均须定期向中央政治委员会报告工作,重大问题提请该委员会讨论。可见,国民政府只是从属于国民党中央的处理全国政务的执行机关。(2)采取委员合议制。早在1925年3月孙中山逝世前夕,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就作出了实行合议制的决定。孙中山逝世后,没有人能代替和继承他的地位,国民党“不复有总理”,国家也“不复有元首”,而委员制较为适应时势的要求。因此,《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国民政府以委员若干人组织之”、“国务由委员会议执行之”。正式确立了以委员会议的形式对国务实行集体领导的体制。 (3)实行党政合一的“一权制”。当时,国民政府的行政、立法、司法等权力,均由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指导和监督,由国民政府委员会统一行使。国民政府所属各机关均在国民党中央统一号令下分别行使职权。同时,行政部门首脑均由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任命,并由政府委员兼任。国民党与国民政府不存在彼此权力制约的关系,而是一元化的领导和服从的关系。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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