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我国物权法没有明确规定的用益物权类型是( )。
我国物权法没有明确规定的用益物权类型是( )。
admin
2019-08-01
52
问题
我国物权法没有明确规定的用益物权类型是( )。
选项
A、典权
B、地役权
C、建设用地使用权
D、土地承包经营权
答案
A
解析
传统民法中的用益物权主要包括地上权、永佃权、用益权、典权、地役权等。《物权法》规定的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役权。此外,在《物权法》总则中还列举了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滩涂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养殖权和捕捞权等。注意:我国目前没有永佃权制度,虽然承认典权制度,但《物权法》对典权没有规定。故选A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EW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犯罪中没有现实的损害后果也可以构成既遂的是()。
下列哪些共同犯罪人可以认定为自首?()
下列情形中,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有()。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从事高空、高压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的免责条件是()。
(2012年真题)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中“传销活动”的特征包括()。
关于融资租赁合同的表述正确的是()。
债务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中,不能出质的是()
甲想杀死乙,甲打听到乙要坐飞机出国,于是在去机场的必经之路上放置了炸弹,意图炸死乙。但是乙因有事临时改变了行程未去机场。甲放置的炸弹爆炸后,造成其他人员伤亡。甲的行为()
以下财产或权利中,可以进行抵押的是()
《刑法》第24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问题:对第2款应该如何理解?
随机试题
商品流通
婴幼儿摄取胸部正位时应选择
腹腔镜胰腺手术主要应用在
拍卖人进行拍卖时,应当制作拍卖笔录。拍卖笔录应当由()签名。
某工程,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为60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1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100万元,基本预备费率为10%,该工程项目的基本预备费应为()万元。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从建筑立面图中可以看出的内容的是()。
食物过敏是在摄入食物时由于食物中的某些成分引起免疫应答,导致消化系统内或全身性的变态反应。以下食物成分容易引起过敏的是()。
在下面的攻击手段中,基于网络的入侵防护系统和基于主机入侵防御系统都难于阻断的是()。
IntheUnitedStatestoday,familiesbasicallyhavetwocontrastingattitudestowardtelevision.Manyfamilies【C1】______thetele
Manyteachersbelievethattheresponsibilitiesforlearningliewiththestudent.Ifalongreadingassignmentisgiven,instru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