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女)系某公司的司机,现在因张三眼睛受伤,视力下降,不能再开车,张三有下列哪些情况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

admin2009-01-19  31

问题 张三(女)系某公司的司机,现在因张三眼睛受伤,视力下降,不能再开车,张三有下列哪些情况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

选项 A、张三眼睛受伤还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B、张三正在怀孕期间
C、张三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D、张三已经在该企业连续工作10年以上、

答案1,2

解析 《劳动法》第2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劳动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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