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经理为了销售本公司经营的医疗器械,安排公司监事刘某在与某市立医院联系销售业务过程中,按销售金额25%的比例给医院四位正、副院长回扣共计25万余元。本案中,该公司提供回扣的行为构成何罪?( )(2009年卷二第20题)

admin2017-03-01  25

问题 何经理为了销售本公司经营的医疗器械,安排公司监事刘某在与某市立医院联系销售业务过程中,按销售金额25%的比例给医院四位正、副院长回扣共计25万余元。本案中,该公司提供回扣的行为构成何罪?(    )(2009年卷二第20题)

选项 A、行贿罪
B、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C、单位行贿罪
D、对单位行贿罪

答案C

解析 首先,本案的主体是单位而非自然人。本案行为是经单位领导决定、为了单位利益、以单位名义实施、利益归单位所有的单位行为,故属单位犯罪。其次,本案的行为属于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回扣的行为,是行贿行为。再次,行贿对象是4个自然人,而不是市立医院单位。故不构成对单位行贿罪。最后,4个自然人是市立医院中的领导,属国有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亦即国家工作人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规定,医疗机构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应构成受贿罪。综上,由于是单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自然人贿赂,故构成《刑法》第391条第2款的单位行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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