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工艺美术厂采购员刘衫,2002年3月20日外出联系业务一直未归,直至2007年仍无音讯。5年来,刘衫的妻子马芳和刘衫的父母以及工艺美术厂多方寻找均无结果。由于刘衫是因公外出下落不明的,工艺美术厂按月将刘的工资发给刘妻马芳。至2007年,刘衫下落不明已达

admin2014-04-02  26

问题 某市工艺美术厂采购员刘衫,2002年3月20日外出联系业务一直未归,直至2007年仍无音讯。5年来,刘衫的妻子马芳和刘衫的父母以及工艺美术厂多方寻找均无结果。由于刘衫是因公外出下落不明的,工艺美术厂按月将刘的工资发给刘妻马芳。至2007年,刘衫下落不明已达5年,工艺美术厂准备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刘衫死亡,给其亲属一次性抚恤金,从而结束目前这种状态。刘衫的父母则认为不能直接申请宣告刘衫死亡,应该先申请宣告失踪。工艺美术厂认为自己有权申请,即向法院提出申请,但遭法院裁决驳回。2007年5月,刘衫的妻子未经刘衫父母同意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人民法院受理了刘衫妻子的申请,于2007年7月15日发布公告,2008年7月25日法院作出判决宣告刘衫死亡。刘衫的财产被分给马芳和他的父母。马芳不久便改嫁他人,不料刚结婚半个月,马芳的丈夫便在一次车祸中丧生。2008年 11月,刘衫从外地回到家里。原来刘衫出差到外地,受他人怂恿,用公款做起了买卖,不料买卖赔了,公款一文不剩。刘衫无脸回家,又怕承担刑事责任,于是在外待了5年。后来终于思家心切,便回来了。刘衫回家后得知一切,便首先提出要与马芳恢复夫妻关系。马芳不同意与刘衫复婚。刘衫诉至法院,要求与马芳复婚,并返还其原有财产。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
人民法院受理刘衫妻子马芳的申请并作出了死亡宣告是否正确?为什么?

选项

答案正确。具体理由是:①马芳作为刘衫的配偶,是申请宣告刘衫死亡的第一顺序利害关系人,同时鉴于刘衫失踪已经满四年以上,符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故法院可以受理马芳申请。②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宣告死亡的公告期为1年,法院宣告刘衫死亡符合此法律规定,故人民法院在受理并公告一年后宣告死亡的做法正确。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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