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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意图杀死乙,当其得知乙当晚在单位值班室值班时,即放火致使值班室烧毁,其结果却是将顶替乙值班的丙烧死。甲对丙死亡所持的心理态度为( )。
甲意图杀死乙,当其得知乙当晚在单位值班室值班时,即放火致使值班室烧毁,其结果却是将顶替乙值班的丙烧死。甲对丙死亡所持的心理态度为( )。
admin
2019-11-15
42
问题
甲意图杀死乙,当其得知乙当晚在单位值班室值班时,即放火致使值班室烧毁,其结果却是将顶替乙值班的丙烧死。甲对丙死亡所持的心理态度为( )。
选项
A、直接故意
B、过于自信的过失
C、疏忽大意的过失
D、意外事件
答案
A
解析
这属于刑法理论上的对象认识错误,即误把甲对象当成乙对象加以侵害。如果甲对象和乙对象都体现了相同的社会关系,则不影响犯罪既遂的成立,既推定对象错误也成立直接故意。如行为人本欲杀甲,在黑夜里却误将乙当做甲予以杀害,这种认识错误没有超出同一犯罪构成的范围,不影响故意犯罪既遂的成立,因此也并不能改变行为人的罪过形式。如果认为罪过形式改变了,即不成立原来犯罪的既遂,这显然是和前述刑法理论通说矛盾的。本题中甲对乙的死亡是直接故意,那么就可以推定其对丙的死亡也是直接故意。本题选A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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