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生产企业,2015年有关会计资料如下: (1)年度会计利润总额为300万元; (2)全年销售收入为3000万元; (3)“管理费用”中列支的业务招待费3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500万元; (4)“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税收罚款1万元,公益性捐赠支出25

admin2017-11-30  31

问题 某生产企业,2015年有关会计资料如下:
(1)年度会计利润总额为300万元;
(2)全年销售收入为3000万元;
(3)“管理费用”中列支的业务招待费3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500万元;
(4)“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税收罚款1万元,公益性捐赠支出25万元;
(5)“投资收益”中有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从深圳某联营企业分回利润17万元,己知联营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15%。
假设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因素。
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关于投资收益的税务处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属于不征税收入
B、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C、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D、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属于免税收入

答案D

解析 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注意:免税收入与不征税收入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选项A错误。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属于免税收入。选项B、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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