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县某石化染料厂、硫酸厂将含酸废水排入一条河流,该河河水流入位于B县的内陆湖。B县某村村民甲承包湖面养鱼多年,一直未发生大量死鱼现象。2002年上半年,当地干旱无.雨,湖水水位下降,水面出现死鱼。环保部门监测发现,受酸水腐蚀系鱼死亡的原因。B县渔业行政管理

admin2013-01-18  37

问题 A县某石化染料厂、硫酸厂将含酸废水排入一条河流,该河河水流入位于B县的内陆湖。B县某村村民甲承包湖面养鱼多年,一直未发生大量死鱼现象。2002年上半年,当地干旱无.雨,湖水水位下降,水面出现死鱼。环保部门监测发现,受酸水腐蚀系鱼死亡的原因。B县渔业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甲的直接经济损失为25万元。甲要求石化染料厂和硫酸厂赔偿损失,遭到拒绝。于是甲向B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了相关证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石化染料厂提交了A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其排放废水符合排放标准的监测报告,并认为不应由其承担赔偿责任。硫酸厂认为,其已经向环保部门缴纳超标排污费,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B县人民法院仍然判决石化染料厂向甲赔偿10万元,硫酸厂赔偿15万元。请分析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选项 A、必要,因为甲应当证明被告实施了排污行为
B、必要,因为甲应当证明被告排放的污染物进入了原告养鱼的水体
C、必要,因为在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D、不必要,因为应当由渔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举证

答案B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以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民事证据规定》第4条第3项规定,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可见,在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中,加害人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在本题中,甲承担部分举证责任,甲要证明被告排放的污染物进入了原告养鱼的水体,而被告要证明其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所以甲是要承担举证责任的,其在诉讼中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的行为是必要的。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2v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