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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某和李某之间订有货物买卖合同,孙某交付货物之后,李某开具了一张以孙某为收款人的汇票作为货款的支付手段。后来,孙某不慎遗失汇票。孙某向人民法院提起了公示催告程序,但是对于催告程序的相关内容并不知晓。作为孙某的咨询律师,下列关于公示催告程序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孙某和李某之间订有货物买卖合同,孙某交付货物之后,李某开具了一张以孙某为收款人的汇票作为货款的支付手段。后来,孙某不慎遗失汇票。孙某向人民法院提起了公示催告程序,但是对于催告程序的相关内容并不知晓。作为孙某的咨询律师,下列关于公示催告程序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dmin
2016-01-15
29
问题
孙某和李某之间订有货物买卖合同,孙某交付货物之后,李某开具了一张以孙某为收款人的汇票作为货款的支付手段。后来,孙某不慎遗失汇票。孙某向人民法院提起了公示催告程序,但是对于催告程序的相关内容并不知晓。作为孙某的咨询律师,下列关于公示催告程序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选项
A、公示催告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B、公示催告案件中,公告期满之后,法院依职权作出除权判决
C、利害关系人必须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否则申报无效
D、申请公示催告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答案
D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454条的规定,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案件,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判决宣告票据无效的,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可见,在公示催告程序中,审判组织的形式是根据程序的不同阶段而有所不同,公示催告期间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除权判决阶段由合议庭审理。所以选项A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452条,除权判决并不是法院依照职权主动作出的,需要公示催告申请人应自申报权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1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选项B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1条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民诉解释》第450条,在申报期届满后、判决作出之前,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的,应当适用以上第2款、第3款规定处理,因此选项C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8条的规定,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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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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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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