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案情:甲演出公司与乙服装公司订立合同一份,约定由甲公司提供布料,乙公司为甲公司加工一批服装。完工后,由乙公司送货上门。乙公司完成加工任务后,委托丙运输公司为其送货。两辆送货的卡车在送货途中,遭受雷击。其中一辆卡车幸免逃脱。另一辆起火燃烧,车毁人亡。事后,甲
案情:甲演出公司与乙服装公司订立合同一份,约定由甲公司提供布料,乙公司为甲公司加工一批服装。完工后,由乙公司送货上门。乙公司完成加工任务后,委托丙运输公司为其送货。两辆送货的卡车在送货途中,遭受雷击。其中一辆卡车幸免逃脱。另一辆起火燃烧,车毁人亡。事后,甲
admin
2014-05-27
26
问题
案情:甲演出公司与乙服装公司订立合同一份,约定由甲公司提供布料,乙公司为甲公司加工一批服装。完工后,由乙公司送货上门。乙公司完成加工任务后,委托丙运输公司为其送货。两辆送货的卡车在送货途中,遭受雷击。其中一辆卡车幸免逃脱。另一辆起火燃烧,车毁人亡。事后,甲演出公司要求乙服装公司补齐其定作的全部服装,并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乙服装公司则主张甲演出公司依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加工费,服装损失则应由丙运输公司承担;而丙运输公司要求乙服装公司支付全部运费,并分担部分汽车损失责任。各方争执不下,纷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
假设各方均未向保险公司投保的情况下:
丙运输公司可否请求乙服装公司支付全部运费?可否请求乙服装公司分担毁损汽车的部分损失?为什么?
选项
答案
丙运输公司不能请求乙服装公司支付运费,也无权请求乙服装公司分担汽车损失。依我国《合同法》规定,“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所以,丙不能请求已灭失的服装的运费。因为汽车的所有权是丙的,乙对汽车的毁损不存在任何过错,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y5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选项中,()的主要作用在于分散风险和有效利用资源
劳动合同期限分()。
该公司过去的竞争优势来自()。公司应围绕()进行改革。
在开发人力资源中,“维持型”战略需要什么样的管理人员()。
假设你是某企业的法律顾问,现该企业拟通过单一经营即集中重点的方式来建立自己的竞争优势,你应当指出,在()情况下,单一经营战略将尤其有效。
下列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的哪些约定不合法?()。张某人职后由于专业技术有限不能胜任其丁作,经过公司培训和换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甲公司打算解除其与张某的劳动合同。在下列哪些情形下,该公司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部门战略是指企业各职能部门在企业总体战略指导下制定的关系到本部门长期发展的战略。下列有关企业部门战略的论述错误的是(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
赵某于2008年3月应聘到某公司工作,双方订立了口头协议。2008年5月的一天,赵某骑自行车上班途中,自己不小心摔倒受伤。经医院治疗康复后,赵某要求公司认定工伤,支付工伤待遇,公司以未与赵某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予以拒绝。赵某于是以公司为被申请人
(2009年单项选择第25题)最佳资本结构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使企业价值最大,同时使()最低的资本结构。
随机试题
女,28岁。停经38天,阴道出血8天,伴下腹隐痛,检查:宫颈无提痛,宫体略大,质中,附件无明显肿块及压痛,HCG(+),要求人流。人流吸出物见到下列哪一项可排除宫外孕
关于兴奋性突触传递的叙述,哪项是错误的?()
在合理工期条件下进行工程费用优化,如果缩短工期将会引起工程()。
拟建某工业项目,建设期2年,运营期8年。建设投资第1年投入2100万元,第2年投入1200万元,全部形成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税率为0,固定资产使用年限为12年,到期预计净残值率为4%,按照平均年限法计算折旧。建设期贷款1600万元,贷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是在借鉴联合国国际标准产业分类、北美行业分类体系有关内容的基础上制定而成的。()
某金融机构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2017年第一季度发生下列业务:(1)提供贷款服务取得不含税贷款利息收入1200万元,提供货币兑换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25万元。发生人员工资支出65万元。(2)转让金融商品,卖出价10557.60万元,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可以协商试用期的次数。()
简述新课程改革的发展趋势。
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最显著特点是
Tomakeupanobjectivetest,theteacherwritesaseriesofquestions,____________hasonlyonecorrectanswe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