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张某与李某就职于同一公司,一日因琐事口角,张某于公司众同事面前辱骂李某,李某让张某道歉遭到拒绝,遂对张某拳脚相加,后被公司同事拉开。张某以人身权益受到损害为由诉至法院,而李某则以张某辱骂在先,自己并无责任为由进行抗辩。 问题: 请谈谈你对

admin2009-04-20  50

问题 材料:张某与李某就职于同一公司,一日因琐事口角,张某于公司众同事面前辱骂李某,李某让张某道歉遭到拒绝,遂对张某拳脚相加,后被公司同事拉开。张某以人身权益受到损害为由诉至法院,而李某则以张某辱骂在先,自己并无责任为由进行抗辩。
   问题:
   请谈谈你对此案的看法。
   答题要求:
   1.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观点并运用法学知识阐述理由;
   2.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
   3.不少于400字,不必重复案情。

选项

答案法律最本质的价值是自由,法律上的自由是指依自己的意志做法律许可的一切事情,同时亦免于受到不法侵害的权利的实现。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任何人都有权依法享有权利、行使权利,只要该种权利的行使不违反法律的命令性、禁止性规定。但也须明确指出,法律上对于个人自由之设定,既包括依自己之意志做法律许可的一切事情,也包括同时免受不法侵害之干扰。这就意味着,其他权利主体亦有依自己之意志为法律所许可事项而免受不法侵害之干扰的权利,由是可知,为使所有权利主体得享自由,权利之行使也有一个适度的范围和限度,一旦超出了这个限度,就不再为法律所保护,甚至可能构成权利滥用而归入违法行为之列,招致法律的禁止甚或制裁。 在本案,张某固然享有言论自由,拥有评述他人的权利,但于公司众同事面前辱骂李某的行为,无疑是对此项权利的滥用,是对李某人身权益的不法侵害,为法律所禁止。应令其就此不法行为给李某造成的损害承担法律责任,以对李某受到的侵害提供法律救济。 同样,李某在让张某道歉遭到拒绝后,对张某拳脚相加使张某的人身权益受到损害,其行为亦为不法。其以张某辱骂在先,自己并无责任为由进行的抗辩也不能成立。因为任何人都不能以他人行为之不法来证明自己之不法行为为正当。在本案,李某对于张某拳脚相加,其行为并不符合可以阻却行为不法性的法定条件,故而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其不法行为予以矫正。 总而言之,法律的使命在于保护权利的正当行使,同时禁止权利的滥用。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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