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监护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17-02-15  35

问题 根据民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监护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可以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也可以由人民法院裁决
B、监护人因不履行监护职责,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C、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公安局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D、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的,关系密切的朋友可以成为监护人

答案D

解析 《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可以担任监护人。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故A项说法错误,D项说法正确。该法第18条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故B项说法错误。该法第19条规定,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C项说法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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