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上午,甲(5周岁)与其父母到某动物园游玩。当甲和家人行至灵长类动物展区时,甲穿过笼舍外设置的防护栏,给猴子喂食物,结果右手中指被猴子咬伤。经司法鉴定:甲右手损伤达到十级伤残。 甲的父母作为甲的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动物园赔偿损失。

admin2021-11-18  53

问题 5月10日上午,甲(5周岁)与其父母到某动物园游玩。当甲和家人行至灵长类动物展区时,甲穿过笼舍外设置的防护栏,给猴子喂食物,结果右手中指被猴子咬伤。经司法鉴定:甲右手损伤达到十级伤残。
    甲的父母作为甲的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动物园赔偿损失。诉状中称:出事前和出事时,动物园的工作人员均未出现,甲的父母自行报警,才送至医院进行医治。动物园存在管理技术不合格、防护设施有瑕疵以及未尽到巡视义务才导致甲可以随意钻入,动物园有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动物园辩称:伤人猴子被关在铁质网状笼舍内,笼舍外有金属栏杆使游客无法近距离靠近动物,已尽合理限度安全保障义务。动物园在门口张贴告示要求家长监管好孩子,不得戏弄、喂养动物,不得跨越栏杆等图文并茂的安全警示牌,已尽到警示告知义务。且动物园在甲及其父母进入园区前与其签订了《入园游览协议书》,协议书中约定“发生人员伤害,动物园不承担赔偿责任”。甲受伤是因为甲不遵守游园守则,甲的法定代理人没有尽到监管义务造成,应由甲及其法定代理人承担全部责任。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甲的父母有无过失,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为什么?

选项

答案甲的父母有过失,应当承担责任。 本案中,甲受伤的直接原因是其擅自穿越防护栏,给猴子喂食导致,甲有过错。事发时甲仅5周岁,其过错应由其父母承担。甲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在监护人监护之下,被监护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自己的行为损害或者他人的行为侵害,就是监护人未尽到自己的监护责任。本案中,甲事发时仅5周岁,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对喂食猴子等危险情况没有认知和处置特殊情况的能力。甲的父母在动物园已书面告知警示情况下,仍放松对甲进行危险警示教育和看护,导致甲穿过防护栏产生损害后果,甲的父母存在重大过失,应减轻动物园的民事责任。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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