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计算机
有如下程序: #include using namespace std; classA { public: A(){cout
有如下程序: #include using namespace std; classA { public: A(){cout
admin
2020-11-11
20
问题
有如下程序:
#include
using namespace std;
classA
{
public:
A(){cout<<"A";}
~A(){cout<<"—A";}
};
class B:public A
{
A
*
p;
public:
B(){cout<<"B";P=ncw A();}
~B(){cout<<"~B";delete p;}
};
int main()
{
B obj;
return 0;
}
执行这个程序的输出结果是( )。
选项
A、BAA~A~B~A
B、ABA~B~A~A
C、BAA~B~A~A
D、ABA~A~B~A
答案
B
解析
此题考查的是派生类对象的构造与析构。建立派生类对象时,构造函数的执行顺序如下:执行基类的构造函数,调用顺序按照各个基类被定义时声明的顺序(自左向右)->执行成员对象的构造函数,调用顺序按照各个成员对象在类中声明的顺序.>执行派生类的构造函数。所以本题在建立派生类B的对象0bj是会先调用基类A的构造函数,然后调用自身的构造函数。注意:B类中定义的成员p是A类的指针而不是一个对象,故在调用自身构造函数前不需要构造。而在B类构造函数中使用new操作符动态地构造了一个A类的对象,所以整个构造结果是输出:ABA。
派生类对象的析构与构造严格相反,即先析构自身,然后析构自身所包含的成员对象,最后调用基类的析构函数。故本题中当main()函数返回时,析构B类的对象obj:首先调用~B(),接着再调用~A()因为在~B()函数中释放了动态创建的A类对象,故整个析构所输出的结果是~B~A~A。所以这个程序输出结果为ABA~B~A~A。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jl0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二级C题库NCRE全国计算机二级分类
0
二级C
NCRE全国计算机二级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叙述中正确的是()。
有如下程序:#include<iostream>usingnamespacestd;intmain(){voidfunction(doubleval):doubleval;funct
某系统结构图如下图所示该系统结构图的宽度是()。
下列语句中,能够进行正确赋值的是()。
使用VC6打开考生文件夹下的源程序文件modil.cpp,但该程序运行时有错,请改正程序中的错误,使程序输出的结果为:10注意:错误的语句在∥********error********的下面,修改该语句即可。#include
Sample是一个类,执行下面语句后,调用Sample类的构造函数的次数是Samplea[2],*P=newSample;
生产每种产品需要多种零件,则实体产品和零件间的联系是
数据流图(DFD)中的有向箭头(→)表示
对于长度为n的线性表,在最坏情况下,下列各排序法所对应的比较次数中正确的是
设有一个栈与一个队列的初始状态均为空。现有一个序列A,B,C,D,E,F,G,H。先分别将序列中的前4个元素依次入栈,后4个元素依次入队;然后分别将栈中的元素依次退栈,再将队列中的元素依次退队。最后得到的序列为
随机试题
在编辑文档时,保存文件的快捷键是()
张某,24岁,初孕妇,孕36周,四步触诊结果:于子宫底部触到圆而硬的胎儿部分,在耻骨联合上方触到较软而宽、不规则的胎儿部分,于母体腹部右前方触及较平坦的胎儿部分。则胎方位为
绝经前后诸证的治疗中,若兼见纳少便溏,可加用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揽设计任务的单位应到任务所在地的()备案。
以下哪项不符合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
2014年,某市外商投资企业甲公司发生下列情况:(1)2月10日,经甲公司董事会批准,对外报送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封面上由总会计师签名,董事长称总会计师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2)5月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开出一张面
以下不属于礼貌服务内容的是()
我国居民的传统膳食结构()
孔子曾用“而立"、“不惑”、“知天命”、“耳顺”等描述人生的轨迹。“技进乎道,庶几不惑;名副其实,何虑无闻”与“韦编三绝今知命,黄绢初裁好著书”两幅寿联中所贺寿主当时的年龄分别为()。
LanguageComprehension,aCognitiveElementofReadingI.IntroductionReading:decodingand______【T1】______II.Languagecompr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