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房地产公司与乙国有工业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在乙公司原有的仓库用地上开发商品房。双方约定,共同成立“玫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玫园公司”)。甲公司投入开发资金,乙公司负责将该土地上原有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变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然后将出让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

admin2014-02-21  26

问题 甲房地产公司与乙国有工业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在乙公司原有的仓库用地上开发商品房。双方约定,共同成立“玫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玫园公司”)。甲公司投入开发资金,乙公司负责将该土地上原有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变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然后将出让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投入玫园公司。   
  玫园公司与丙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协议,由其派遣王某到玫园公司担任保洁员。不久,甲、乙产生纠纷,经营停顿。玫园公司以签订派遣协议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将王某退回丙公司,丙公司遂以此为由解除王某的劳动合同。请回答下面几题。(2012—卷一—92~96,任)
关于王某劳动关系解除问题,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选项 A、致园公司有权将王某退回丙公司   
B、丙公司有权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   
C、王某有权要求丙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D、王某如不愿回到丙公司,有权要求其支付赔偿金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查劳务派遣和劳动合同的预告解除。   
A选项,王某和玫园之间的关系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故玫园公司不能直接解除合同,只能将王某退回和其有劳动关系的丙公司,故A选项应当选。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根据该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方可由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本题中并未体现王某和丙公司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条件,故丙公司解除合同的做法为非法解除合同,B选项说法错误,不选。   
《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由此可知,C、D两项说法正确,故应当选。本题答案为A、C、D。   
提示:在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有选择权,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也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为第46条规定的补偿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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