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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对孙某敲诈勒索案审查起诉后认为,作为此案关键证据的孙某口供系刑讯所获。依法应予排除。在排除该口供后,其他证据显然不足以支持起诉,因而作出不起诉决定。关于该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4年试卷二第35题)
检察院对孙某敲诈勒索案审查起诉后认为,作为此案关键证据的孙某口供系刑讯所获。依法应予排除。在排除该口供后,其他证据显然不足以支持起诉,因而作出不起诉决定。关于该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4年试卷二第35题)
admin
2017-03-07
18
问题
检察院对孙某敲诈勒索案审查起诉后认为,作为此案关键证据的孙某口供系刑讯所获。依法应予排除。在排除该口供后,其他证据显然不足以支持起诉,因而作出不起诉决定。关于该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4年试卷二第35题)
选项
A、检察院的不起诉属于存疑不起诉
B、检察院未经退回补充侦查即作出不起诉决定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C、检察院排除刑讯获得的口供,体现了法律监督机关的属性
D、检察院不起诉后,又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时,可提起公诉
答案
B
解析
A项考查存疑不起诉。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不起诉,其适用前提是案件经过补充侦查后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的条件。根据《高检规则》第404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属于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一)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二)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三)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四)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不能排除合理怀疑的;(五)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不符合逻辑和经验法则,得出的结论明显不符合常理的。”本题中排除非法口供后,其他证据显然不足以支持起诉,属于上述第1项情形,A选项检察院的不起诉属于存疑不起诉,表述正确。
B项考查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的前提是案件经过补充侦查后仍然证据不足。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2~4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汁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可知。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有两种方式,既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B选项检察院未经退回补充侦查即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不一定违反《刑事诉讼法》,还可以是自行补充侦查后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因此B选项错误。
C选项考查了检察院法律监督机关的属性。人民检察院是我国唯一的法律监督机关。《刑事诉讼法》第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进行法律监督。”作为专门的诉讼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立案、侦查、审判和生效裁判的执行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敲诈勒索案件属于公安机关侦查的范围,本案中检察院排除刑讯获得的口供,即是对侦查活动合法性进行法律监督,体现了法律监督机关的属性,因此,C选项表述正确。
根据《高检规则》第40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决定不起诉的,在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时,可以提起公诉。”可知。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在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时,可以再次提起公诉,D选项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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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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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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