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陈明先生2006年12月份取得以下收入: (1)月工资3000元; (2)出版长篇小说获稿酬2万元; (3)参与某商场有奖销售活动中三等奖3000元。 请问:陈明先生2006年12月份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是什么?

admin2013-01-15  36

问题 中国公民陈明先生2006年12月份取得以下收入:
(1)月工资3000元;
(2)出版长篇小说获稿酬2万元;
(3)参与某商场有奖销售活动中三等奖3000元。
请问:陈明先生2006年12月份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是什么?

选项

答案陈明先生2006年12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所得应纳税额: 3000-1600=1400(元) 超过500元至2000元部分为:1400-500=900(元) 该部分税率为10%:900×10%=90(元) 该部分税率为5%:500×5%=25(元) (2)稿酬所得应纳税额:20000-20000×20%=16000(元) 16000×20%×(1-3/10)=2240(元) (3)偶然所得(中奖所得)应纳税额: 3000×20%=600(元) 陈明2006年12月应纳个人所得税额:90+25+2240+600=2955(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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