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职工人数为300名,从2014年下半年起,由于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甲公司开始拖欠职工工资。 2015年1月,经债权人申请,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裁定甲公司进行重整。初步拟定的重整方案决定裁减50名职工,不支付经济补偿。甲公司要求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

admin2017-05-25  24

问题 甲公司职工人数为300名,从2014年下半年起,由于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甲公司开始拖欠职工工资。
2015年1月,经债权人申请,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裁定甲公司进行重整。初步拟定的重整方案决定裁减50名职工,不支付经济补偿。甲公司要求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时,遭到职工拒绝。后经公司再次研究,裁减人数修改为25人,并按有关法律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支付经济补偿。被确定裁减的职工苏某认为:自己为公司已连续工作10年,还有3年就退休了,不应当被裁减。公司认为其理由不能成立。
2015年5月,甲公司经过重整,生产经营好转,决定重新向社会招聘职工。苏某得知后,要求在同等条件下被优先聘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对于甲公司初步拟定的重整方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选项 A、甲公司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裁减人数不受限制
B、甲公司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裁减人员30人以上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C、甲公司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所有裁减员工的方案均应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D、甲公司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裁减员工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答案A,C,D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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