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是一个体户,2003年1月份其所在县的工商所认为张某所开饭店的卫生条件不符合标准,撤销了他的饭店的营业执照。张某不服,于 2003年2月10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县法院一直推辞,直到2月20日也没答复张某,也没作出裁定。张某于是向市法院起诉。以下说法

admin2010-06-25  24

问题 张某是一个体户,2003年1月份其所在县的工商所认为张某所开饭店的卫生条件不符合标准,撤销了他的饭店的营业执照。张某不服,于 2003年2月10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县法院一直推辞,直到2月20日也没答复张某,也没作出裁定。张某于是向市法院起诉。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张某可以向市法院起诉
B、张某已超过了受理期限,不能再行起诉
C、市法院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应该受理,可以自行审理
D、市法院受理后可以移交或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答案B

解析 依照《行诉若干解释》第32条第2款规定:受诉人民法院在7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的,起诉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或者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受理;受理后可以移交或者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也可以自行审理。此法条体现了保护原告诉权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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