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有资产投资的施工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公开招标,并按规定编制了最高投标限价。同时,该项目采用单价合同,工期为180天。 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使用了九部委联合发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并对招标人认为不适于本项目的通用条款进项了删减。招标文件中对竣工结

admin2020-11-05  45

问题 某国有资产投资的施工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公开招标,并按规定编制了最高投标限价。同时,该项目采用单价合同,工期为180天。
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使用了九部委联合发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并对招标人认为不适于本项目的通用条款进项了删减。招标文件中对竣工结算的约定是:工程量按实结算,但竣工结算价款总额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共有A、B、C、D、E、F、G、H等八家投标人参加了投标。
投标人A针对2万m2的模板工程项目提出了两种可行方案进行比选。方案一的人工费为12.5元/m2,材料费及其他费用为90万元;方案二的人工费为19.5元/m2,材料费及其他费用为70万元。
投标人D对某项用量大的主材进行了市场询价,并按其含税供应价格加运费作为材料单价用于相应清单项目的组价计算。
投标人F在进行报价分析时,降低了部分单价措施项目的综合单价和总价措施项目中的二次搬运费率,提高了夜间施工费率,统一下调了招标清单中材料暂估单价8%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工期为6个月。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接到投标人H提出的异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业绩为在建工程,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已竣工验收”的工程业绩要求。
投标人D,投标人F的做法是否有不妥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1)投标人D不妥之处:按含税供应价格加运费作为材料单价用于相应清单项目的组价计算。 理由:若材料供货价格为含税价格,则材料原价应以购进货物适用的税率(13%或9%)或征收率(3%加除增值税进项税额。并且材料单价是由供应价格、材料运杂、运输损耗、采购及保管构成的,不能只用不含税的供应价格和运费组价计算。 (2)投标人F的不妥之处:统一下调了招标清单中材料暂估单价8%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理由:招标文件中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其中的材料应按其暂估的单价计入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不得下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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