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某为报复某县人民法院审判员乙某,绑架了乙某不满5岁的女儿丙,丙的母亲丁向县公安局控告甲某有绑架嫌疑,公安局立案侦查,甲某的妻子戊向公安局反映甲某在案发后突然去某地,公安局据此线索侦破此案。问题:(1)本案当事人是谁?其他人分别属于刑事诉讼中的什么人?(2

admin2012-06-25  15

问题 甲某为报复某县人民法院审判员乙某,绑架了乙某不满5岁的女儿丙,丙的母亲丁向县公安局控告甲某有绑架嫌疑,公安局立案侦查,甲某的妻子戊向公安局反映甲某在案发后突然去某地,公安局据此线索侦破此案。问题:(1)本案当事人是谁?其他人分别属于刑事诉讼中的什么人?(2)如某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谁应自行回避?为什么?

选项

答案(1)甲某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人可作为诉讼参与人,其中,乙和丁是被害人丙的法定代理人,丙是被害人,戊是证人。(2)乙某应自行回避,因为他是本案被害人丙的父亲(法定代理人),依《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当回避。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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