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诉讼中,对于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几日内作出口头或书面决定?(   )

admin2012-12-22  34

问题 在行政诉讼中,对于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几日内作出口头或书面决定?(   )

选项 A、15
B、9
C、6
D、3

答案8

解析 《行诉解释》第47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 申请人对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对申请人的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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