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乙、丙、丁四人出资购买了一栋住宅,约定四人各出资40万元、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并按照出资份额对房屋享有权利。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甲、乙、丙、丁四人出资购买了一栋住宅,约定四人各出资40万元、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并按照出资份额对房屋享有权利。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dmin
2015-08-21
28
问题
甲、乙、丙、丁四人出资购买了一栋住宅,约定四人各出资40万元、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并按照出资份额对房屋享有权利。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如果甲决定将该房屋抵押,则必须取得乙、丙、丁的一致同意
B、如果四人决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则花费的维修费1万元中,乙应承担2000元
C、如果丙把房屋的门换上新把手,则必须取得甲、乙、丁的一致同意
D、如果四人决定将该房屋出租,则获得租金的5000元中,甲应获得2000元
答案
D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97条的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表述的情形属于按份共有。就本题而言,设定抵押权的行为实际上为处分行为,对于该处分行为,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即除了甲之外,至少还要两人同意即可,而不是全体一致同意。故A项错误。根据《物权法》第94条的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即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就本题而言,维修费用为1’万元,则甲、乙、丙、丁承担的份额依此为4000元、3000元、2000元和1000元,可见,乙应当承担的份额为3000元,而不是2000元。故B项错误。根据《物权法》第96条的规定,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就本题而言,修缮分为重大修缮和简易修缮,对于重大修缮行为,应适用《物权法》第97条的规定,对于简易修缮行为,应当属于《物权法》第96条“管理”的范畴。换上新的门把手属于简易修缮,对于该简易修缮行为,只要共有人一人单独实施即可发生法律效力。故C项错误。D项正确的原因可以通过《物权法》第94条的规定直接得出。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Qa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已满五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其配偶乙()。
以下关于债的客体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简述遗赠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陈某在街上趁刘某不备,将其手机(价值2590元)夺走。随后陈某反复使用该手机拨打国际长途电话,致使刘某损失话费5200元。一周后,陈某将该手机丢弃在某邮局门口,引起保安人员的怀疑,经询问案发。下列有关此案的说法中,哪个选项是不正确的?()
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因此,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要素是()。
免责的债务承担的生效条件是()。
下列选项中,属于继受取得所有权的方式的是()。
下列关于受贿罪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甲公司与某养老院签订赠与合同,决定捐赠价值20万元的保健设备,后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换,不愿履行合同,则表述错误的是()。
下列选项中不能认定为《专利法》保护的对象的是()。
随机试题
A.紫雪丹B.至宝丹C.安宫牛黄丸D.牛黄清心丸凉开方剂长于清热解毒的是
某初孕妇,32岁,妊娠38周。腹部触诊:宫底可触及圆而硬的胎儿部分,腹部右侧凹凸不平,左侧相对平坦。胎心音脐上左侧听的最清楚。该孕妇胎儿胎位可能是
患者,男,40岁。因车祸致腰椎椎体骨折,6个月前已行钢板固定手术。患者自述S4~S5节段无感觉,也无运动功能。目前留置导尿,小便可解但不能完全排空,测定膀胱残余尿量为300ml。现可独立坐稳,亦可练习抛接球训练。平卧位下可全范围屈髋,无须辅助,然伸膝不能。
某管道与泵相连接,该管道的绝热结构应选用()。
国家税务总局对税务规章的解释与税务规章具有同等效力,属于( )。
相比于传统业务,银行中间业务具有如下特点()。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合并处罚。()
在Windows98中,Windows VM分为两种基本类型:______和MS-DOS VM。
Inthecourseoftime,Mr.Earnshawbegantofail.Hehadbeenactiveandhealthy,yethisstrengthlefthimsuddenly;andwhen
A、AttheendofMarch.B、InthemiddleofApril.C、AtthebeginningofMay.D、AttheendofMay.A对话中男士说,他们提供了三个时间选择(分别是A、B、C),来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