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在刑事诉讼执行程序中,下列哪些情况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在刑事诉讼执行程序中,下列哪些情况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admin
2014-04-26
30
问题
在刑事诉讼执行程序中,下列哪些情况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选项
A、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女罪犯张某,被发现服刑时怀有身孕
B、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的罪犯王某,在狱中自杀未遂,致使生活不能自理
C、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李某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
D、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的妇女赵某,服刑时其正值哺乳期
答案
C,D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诉讼中关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知识。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定的某种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者其他刑罚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时,暂时采取的一种变通执行的方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①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②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③生活不能自理,适用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于适用保外扰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选项A中张某被判处了无期徒刑,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刑罚条件。选项B中王某虽被判处有期徒刑,但由于其是在狱中自杀未遂造成生活不能自理,故也不能适用暂予监外执行。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Od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被告人王某与被害人李某同住某市一小区。王某因吸毒、赌博导致手头十分拮据。李某承包工程、开公司,正值春风得意之时。对此,乇某嫉妒不已,’总觉得自己能力不比李某差,不该受穷,便想从李某身上弄点钱花。一天王某见李某之子(5岁)自幼儿园回来后独自在院内玩耍,便心生
被告人王某与被害人李某同住某市一小区。王某因吸毒、赌博导致手头十分拮据。李某承包工程、开公司,正值春风得意之时。对此,乇某嫉妒不已,’总觉得自己能力不比李某差,不该受穷,便想从李某身上弄点钱花。一天王某见李某之子(5岁)自幼儿园回来后独自在院内玩耍,便心生
关于行政活动中调取的证据,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和司法解释,关于外国法律的查明问题,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丁某因犯走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汪某等5人得知这一消息后,提出丁某向他们借过钱,要求丁某偿还,在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时必须符合下述哪些条件?()
甲与走私钢材的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货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论处。
某市民政局经市规划局规划许可,在居民区旁要盖一栋办公楼。由于距离过近,致使大批居民的住宅无法采光。于是居民将市规划局诉至法院。法院经审查认为市规划局的许可违法,但撤销将会对国家利益造成一般损失。对此,法院下列做法不正确的是:()
钟某在2005年11月被聘为某公安派出所的治安员,此后,他先后5次私自到本所办理的5个案件的罪犯家中,称自己有能力帮助案犯减轻罪责,案犯家属因此听信钟某所言,共付给其现金8万余元用于疏通关系,钟某将现金全部挥霍。实际上,他既不是案件承办人,也无法为其帮忙。
某市检察院对卢某涉嫌贿赂案进行立案侦查。掌握有关证据后,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卢某进行传唤。卢某闻讯逃匿,去向不明。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30题)
关于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随机试题
在OSI参考模型中,控制信息转换和路径选择的是( )层。
麻子仁丸的组成药物不包括()
患儿,6岁。发热3天,口腔内黏膜、齿龈溃烂,周围掀红,疼痛拒食,舌质红、苔薄黄。其诊断是()
依法负责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认定、管理及撤销的机构是()。
当顾客询问某一商品的情况时,售货员拒不回答,这种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
下列属于量化评价方法的是()。
下列属于人民警察采取禁闭措施情况的是()。
HankGrimesRetirementDinnerDecember2,8P.M.,TheRosemaryHotelAsmanyofyouknow,marketingdirectorH
Themostimportant______ofhisspeechwasthatweshouldallworkwhole-heartedlyforthepeople.
Workplace2020—BySusanPaynterIt’sasummerm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