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潇湘公司为支付货款向楚天公司开具一张金额为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付款银行为甲银行。潇湘公司收到楚天公司货物后发现有质量问题,立即通知甲银行停止付款。另外,楚天公司尚欠甲银行贷款30万元未清偿。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11年试卷三第74题)
潇湘公司为支付货款向楚天公司开具一张金额为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付款银行为甲银行。潇湘公司收到楚天公司货物后发现有质量问题,立即通知甲银行停止付款。另外,楚天公司尚欠甲银行贷款30万元未清偿。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11年试卷三第74题)
admin
2015-06-17
40
问题
潇湘公司为支付货款向楚天公司开具一张金额为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付款银行为甲银行。潇湘公司收到楚天公司货物后发现有质量问题,立即通知甲银行停止付款。另外,楚天公司尚欠甲银行贷款30万元未清偿。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11年试卷三第74题)
选项
A、该汇票须经甲银行承兑后才发生付款效力
B、根据票据的无因性原理,甲银行不得以楚天公司尚欠其贷款未还为由拒绝付款
C、如甲银行在接到潇湘公司通知后仍向楚天公司付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甲银行应承担责任
D、潇湘公司有权以货物质量瑕疵为由请求甲银行停止付款
答案
B,C,D
解析
本题考查票据的无因性和票据抗辩。
本题题干已经明确告知是“银行承兑汇票”,依据《票据法》第44条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在付款人未承兑汇票前,付款人并非票据债务人,也非票据关系人,付款人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为票据基础法律关系(普通法上的民事法律关系,非《票据法》所指的票据法律关系),票据不发生付款效力,故A项正确,不当选。
B项考查票据抗辩理由。楚天公司尚欠甲银行贷款未还,甲银行和楚天公司属于有直接原因关系的票据权利人和票据债务人,此时银行作为付款人可以提出抗辩。故B项错误,当选。
D选项,楚天公司交付的货物有质量问题,属于票据的基础关系瑕疵,即民事合同履行有瑕疵,此时,如果楚天公司向潇湘公司追索,潇湘公司可以楚天公司未履行约定义务的直接债权债务关系来抗辩,但是,一旦正常出票,潇湘公司就不能以民事关系(本题中即质量问题)要求付款人甲银行停止付款。参见第13条第1、2款:“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故D项错误,当选。同理,C选项中,甲银行不能基于楚天公司的通知而拒付,甲银行应当承担付款责任。综上,B、C、D项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L6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如果李某得知此情况,他提出的哪些诉讼请求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就李某委托张某出卖房屋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本解释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依据法理学的有关原理,下列正确的表
南方时评报于2008年5月刊登了自由撰稿人李某的一篇报道,文中揭发了著名球星张某涉嫌假球的丑闻,张某在其住所地B市西城区一家报摊上买到此报,认为报纸作者虚构事实,对其名誉造成恶劣影响,决定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下列关于证券交易的表述中,何者为正确?()
张某欲为其62岁的母亲和8岁的女儿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为此,他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真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提问。请回答下列题。在张某为其母亲投的意外伤害保险中,下列关于受益人的表述正确的是:()
甲、乙、丙三人共同设立了一普通合伙企业,但是在经营过程中,对一些问题的看法,合伙人的观点不一致,或者有一些问题没有搞清,于是他们共同向律师进行咨询。请根据这些情况和下列各问中设定的条件回答问题:甲是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执行人,其行为符合法律规
甲、乙、丙、丁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现有如下情况发生:(1)甲死亡,戊为其继承人;(2)乙因赌博,已耗尽家财;(3)丙在执行事务中有贪污企业财产行为。依照法律规定,以下判断中,正确的是:()
甲乘坐其朋友乙、丙合伙经营的小型客车前往某市,经乙、丙同意免费搭乘。在行车过程中该车的司机丁为闪避迎面急速逆行的卡车撞上路边的大树,甲头部因而受伤,为此花费医药费5000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甲有权请求谁承担这5000元医药费?()
在法定代表人和法人关系的问题上,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总分类账簿
下列哪些情形一般能排除承担故意罪责?
政府行政监督的特点具体表现在以下()。
个人所得税按照课征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2009年5月二级真题]
银行在审核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时,必须对借款人的收入证明严格把关,验证收入证明的真实性,下列不属于验证范围的是()。
下列关于租赁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高频收发信机通过耦合电容器等设备接于一相导线与大地之间的方式为()。
已知函数f(x)=x2+xsinx+cosx,(1)若曲线y=f(x)在点(a,f(a)处与直线y=b相切,求a与b的值。(2)若曲线y=f(x)与直线y=b有两个不同的交点,求b的取值范围。
对于夏季防雷常识,下列选项中论述正确的是()。
甲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张某,在他当选为代表一年后,迁入乙县居住,他应: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