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民法院根据甲公司的申请向乙公司发出支付令,乙公司接到支付令12天后,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称甲公司与乙公司根本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那么,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

admin2008-06-12  24

问题 某人民法院根据甲公司的申请向乙公司发出支付令,乙公司接到支付令12天后,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称甲公司与乙公司根本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那么,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   

选项 A、支付令自动失效   
B、督促程序终结   
C、甲公司不能根据支付令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D、异议无效

答案A,B,C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根据《民诉意见》第 221条的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92条的规定,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只是提出缺乏清偿能力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可见,督促程序中异议书的内容只要表明不愿或不应当履行支付令中义务的意思即可,无须附加理由。法院无须对异议进行实质性审查,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异议成立的法律后果:(1)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并不得上诉,可通知债权人另行起诉,由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2)支付令自行失效。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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