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受托加工制做广告牌,双方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中分别注明加工费40000元、委托方提供价值60000元的主要材料、受托方提供价值2000元的辅助材料。该公司此项合同应缴纳印花税( )元。(2003年)

admin2016-06-05  23

问题 某公司受托加工制做广告牌,双方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中分别注明加工费40000元、委托方提供价值60000元的主要材料、受托方提供价值2000元的辅助材料。该公司此项合同应缴纳印花税(   )元。(2003年)

选项 A、20
B、21
C、38
D、39

答案B

解析 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是否分别记载,均以辅助材料与加工费的合计数依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对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额不计税贴花。所以该公司此项合同应缴纳印花税=(40000+2000)×0.5‰=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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