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12年真题)甲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巨大。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其罪刑的法定幅度为5年以上有期徒刑。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2012年真题)甲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巨大。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其罪刑的法定幅度为5年以上有期徒刑。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admin
2017-11-13
30
问题
(2012年真题)甲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巨大。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其罪刑的法定幅度为5年以上有期徒刑。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选项
A、该案的追诉期限为5年
B、该案的追诉期限为15年
C、如果甲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内逃跑,则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D、该案如果超过追诉期限,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仍可追诉
答案
B,C
解析
本题考点为追诉期限。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另外,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故本题选B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AG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选项中,属于非法人组织的是()。
刘某在倒卖假烟时被镇工商行政管理所查获,该所依法将刘某尚未卖出的假烟和运送假烟的汽车扣押。刘某当晚携带尖刀等工具翻墙进入该所院内,意图把被扣押的车夺回。因大门上锁无法将汽车开走,刘某便拿出斧头、手电直奔所长办公室劫夺大门钥匙。值班的副所长被惊醒,当即起身。
犯罪概念通过回答“什么是犯罪”这个问题,从总体上为我国刑事司法实践提供了划清()的基本标准。
张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由张某的儿子张小某将货物交付给李某。张小某在送货途中与刘某驾驶的卡车相撞,货物损坏。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年仅8岁的小华可以接受叔父赠送给他的10万元财产,这属于民法上的()。
下列不属于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是()。
农民甲因其邻居乙越界建房侵入自己的宅基地而诉请法院保护,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何种权利?()。
《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甲因盗窃罪被捕,在侦查人员对其审讯期间,他又交代了自己与李某合伙诈骗4万元的犯罪事实,并提供了李某可能隐匿的地点,根据这一线索,侦查机关顺利将李某追捕归案。对甲盗窃罪的处罚,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某日深夜,甲喝醉酒后,叫上乙外出找乐,乙应邀开车载甲前往一娱乐场所。当车行至一昏暗的路上,甲看见路边有一女子丙(21岁)正在等车,遂对乙说:“停车下去看看,找那个女的玩玩。”乙便下车,跟丙搭讪,发现丙神情恍惚,有点发呆,顿觉无趣,便上车对甲说:“那个女
随机试题
患者,男,65岁。干咳、呼吸困难2个月来诊。呼吸困难多于活动时出现,休息可好转。服用多种抗生素和镇咳药无效。无发热、咯血,无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入院查体:呼吸21次/分,双下肺可闻及湿哕音,心率86次/分,未闻及杂音。可见杵状指。该患者的治疗可选择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于2022年4月发布。提出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下列做法符合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的是:
()是干式水表的水表头组成部分。
国家公务员弄虚作假、欺骗、误导领导和群众直接违反了()
最早提出"五软"之称的医籍是
施工现场发生的噪声、粉尘排放,主要是对环境的()影响较大。
长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公司”)只生产和销售甲产品一种产品(单位:件),2013年度甲产品单位变动成本(包括销售税金)为54元,边际贡献率为40%,同定成本总额为1125012元,全年实现净利润为402000元。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
苏联“阿尔法”级核潜艇是世界上潜深最大和航速最快的潜艇,其水下航速可达40节,潜深达到700米。其出色性能来源于其()制造的耐压壳体。
酒精的主要成分乙醇可促使肝脏中脂肪的积累,进而形成脂肪肝。而豆制品中含有丰富的大豆蛋白,可降低肝脏中有害脂肪的堆积,对脂肪肝有很好的预防和治疗作用。因此,常吃豆制品能够让饮酒者远离脂肪肝的危害。以下各项如果为真,最能支持上述论证的是()。
Theterm"leader"hasbeenusedalmosttothepointof【C1】______,nowbrandinganyonewho【C2】______inaleadershiprole.Butth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