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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占有的效力及对占有的保护。
试论占有的效力及对占有的保护。
admin
2017-05-08
18
问题
试论占有的效力及对占有的保护。
选项
答案
(1)占有是指对于物具有事实上的管领力的一种状态。 (2)占有的性质虽为一种事实状态而非权利,但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合理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仍赋予占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主要有:①权利推定效力。如果占有人在占有物上行使权利,则推定其享有此项权利。这就是占有的权利推定效力。根据占有的权利推定效力,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即推定占有人享有相应的物权或者债权。②权利取得效力。占有人在符合法定要件的情况下可以取得本权,此即占有的权利取得效力。具体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善意取得所有权或者他物权,二是因占有时效的完成而取得所有权或者他物权。我国法律至今尚无关于占有时效的一般规定。③保护效力。占有人的占有无论是否为有权占有,均可以对抗他人的侵犯。 (3)占有人享有以下请求权:①占有物返还请求权。占有物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②妨害排除和防止请求权。在妨害已经发生或者有妨害之虞时,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③损害赔偿请求权。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根据《物权法》规定,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善意占有人不负赔偿责任。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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