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下列有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共同特点的表述中,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下列有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共同特点的表述中,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dmin
2022-03-22
34
问题
下列有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共同特点的表述中,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选项
A、二者的中外投资者均可以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B、二者的中外投资者均以其投资额为限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C、二者的注册资本均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中外投资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之和
D、二者均由中外投资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答案
C
解析
(1)选项A:不论是合营企业还是合作企业,其外国投资者可以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但中方投资者只能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不包括个人。(2)选项B: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各方对合营企业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为限对合作企业承担责任;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合作各方的关系是一种合伙关系,依照中国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承担民事责任。(3)选项D:合营企业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合作企业按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损益分配。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7E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中级经济法题库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中级经济法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其应纳税所得额确定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在民间借贷中,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应当在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中择一主张。()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约定价格补足面积超出约定部分的房价款。()
下列赠与合同中,不得主张任意撤销的有()。
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3年,年利率为30%,利息按年支付,双方未约定逾期利率。借款期间前2年内,甲公司均按照约定支付了利息,但借款期届满时,甲公司无力偿还借款本金,也无力支付第3年的利息,乙公司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
某公益性社会团体与某私立学校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经营文具用品。两年后,因经营亏损,该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下列关于各合伙人承担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2012年)
2010年3月,甲、乙、丙、丁成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为普通合伙人,乙、丙、丁为有限合伙人。2011年3月丙转为普通合伙人,2010年8月该合伙企业欠银行30万元,直至2012年3月合伙企业被宣告破产仍未偿还。下列关于甲、乙、丙、丁对30万元银行债务承担责任
张某等3人共同出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比例为1∶2∶3。张某在执行合伙事务时因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负债。已知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亏损分担比例,合伙人之间也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关于合伙企业不能清偿的剩余债务的承担方式,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根据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形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一定期间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该期间为()。(2015年)
下列关于仲裁协议效力的表述中,符合仲裁法律制度规定的有()。(2015年)
随机试题
面部的横断层解剖特点。
辛亥革命时期,孙中山领导的资产阶级革命派的骨干力量是
“开始”功能区中显示的是最常用的______和______功能,如复制、粘贴、设置字体、段落、样式等。
某患者,男,23岁。发热、头晕、视物模糊1周。血常规示Hb72g/L,WBC17×109/L,分类中可见原始细胞。对明确诊断最有价值的检查是()
可用于重度痤疮(尤其是结节囊肿型痤疮)的药物是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形式包括()形式。
久期分析用来衡量利率变动对银行当期收益的影响。()
以反应迅速、有朝气、活泼好动、动作敏捷、情绪不稳定、粗枝大叶为特征的气质类型是()。
流言常常令人不悦,却很可能有助于丑事的暴露,阻止恶行的继续。对很多公众人物来说,单单是人们的议论就可以阻止不良行为。总有人________八卦和流言毁了自己心目中的明星,但事实上,少有哪个做得正、行得端的明星最终被流言蜚语摧毁;被破坏的仅仅是对偶像的___
Whentheyadviseyourkidsto"getaneducation"ifyouwanttoraiseyourincome,theytellyouonlyhalfthetruth.Whatthey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