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20万元,以其价值10万元的房屋、5万元的汽车作为抵押担保,以1万元的音响设备作质押担保,同时还由丙为其提供保证担保。其间汽车遇车祸损毁,获保险赔偿金3万元。如果上述担保均有效,丙应对借款本金在多大数额内承担保证责任?

admin2014-02-08  30

问题 甲向乙借款20万元,以其价值10万元的房屋、5万元的汽车作为抵押担保,以1万元的音响设备作质押担保,同时还由丙为其提供保证担保。其间汽车遇车祸损毁,获保险赔偿金3万元。如果上述担保均有效,丙应对借款本金在多大数额内承担保证责任?

选项 A、7万元
B、6万元
C、5万元
D、4万元

答案2

解析 本题可以分为两个步骤来解答:第一,汽车遇车祸损毁前,丙应承担保证责任的数额。汽车遇车祸损毁前,甲物的担保总达16万元,故丙应承担保证责任的数额是4万元。第二,汽车遇车祸损毁后,丙应承担保证责任的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8条的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汽车遇车祸损毁后,保险赔偿金3万元应当作为代位物成为甲物的担保,此时甲物的担保总达14万元,故丙应承担保证责任的数额是6万元。故选项B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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