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人民法院不受理的事项?( )

admin2016-04-18  27

问题 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人民法院不受理的事项?(     )

选项 A、法规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B、国家制定外交政策的行为
C、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免职决定
D、即时强制

答案B,C

解析 本题中考查行政诉讼的不受理事项。《行政诉讼法》第13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A错,题中“法规”而不是“法律”。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3条第(四)项的规定,只有法律有权授予行政机关最终裁决权,法规无权作出行政终裁的规定。《行诉解释》第5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四)项规定的‘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中的‘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通过的规范性文件。”据此,即使法规有此类规定,也因越权而不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仍可受理。BC对,B项表述中的国家制定外交政策的行为属于《行政诉讼法》第13条第(一)项规定的国家行为;C项表述中的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免职决定属于《行政诉讼法》第13务(三)项规定的内部行政行为,依法皆不在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内。D错,即时强制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一种。《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据此,即时强制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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