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做法错误的有哪些?

admin2012-12-22  19

问题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做法错误的有哪些?

选项 A、某市人民检察院甲负责承办何某涉嫌徇私枉法进行侦查时,何某利用朋友提供的“便利”顺利逃脱,甲依据案件紧急情况,应立即作出通缉的决定
B、金百万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称会计乙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公款330万元。侦查机关在侦查中发现,乙有存款350万元,利用侵占的公款购买的奔驰汽车一辆和三室一厅住房一套,还发现乙私藏军用子弹120发。公安机关对这些财物可作如下处理:扣押奔驰汽车一辆、查封三室一厅住房一套、扣押军用子弹120发,冻结存款350万元
C、某市无业人员丙因涉嫌盗窃罪和抢劫罪由某市公安局提请某市检察院对其依法逮捕,在侦查终结移送某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在被告知委托辩护人后,丙拒绝委托辩护人。开庭审理前,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为被告人丙指定了一名辩护律师,辩护律师会见丙,有权要求人民法院不得派员在场
D、人民法院在审理丁走私案的过程中,检察机关鉴于其又涉嫌另外三宗走私案,遂建议人民法院延期审理,则在此阶段,检察院应当自行补充侦查,必要时可要求公安机关协助

答案A,B

解析 《高检规则》第22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或者决定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由审查逮捕部门办理。受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部门对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意见审查后,应当提出是否同意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意见,报检察长决定后,将侦查机关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理由和本院的审查意见层报有决定权的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有决定权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侦查羁押期限届满前作出是否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决定,并交由受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部门送达公安机关或者本院侦查部门。”可知,侦查人员自己不能决定通缉,A项错误。《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工作规定》第2条规定:“扣押、冻结的款物,是指人民检察院在依法行使检察职权过程中扣押、冻结的违法所得、其他可能与犯罪有关的款物、作案工具、非法持有的违禁品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所取得的财物及其孳息属于违法所得。”第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以及保管、处理涉案款物,必须严格依法进行。扣押、处理涉案款物,必须严格依法进行。严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合法财产。乙存款350万元中包括其合法财产,不能全部冻结,所以B项错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审判阶段辩护人会见被告人无须批准,自不存在法院在场之可能,所以C项正确。《高检规则》第350条第1款规定:“在审判过程中,对于需要补充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或者补充侦查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自行收集证据和进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可知,D项正确。依题意,本题AB项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4a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